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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一)

 

非選擇題(共二大題,占 50分)

一、

1998 年西班牙一家報紙報導了一位律師的房產被拍賣償債的新聞。事後這位律師還清 債務,可是這篇報導卻被轉到 Google 上,任何人以律師的姓名上 Google 搜索,就可見到 他房產被拍賣償債的紀錄。2010 年這位律師向「西班牙資料保護署」(Spanish Data Protection Agency)投訴,請求該署命令上述報紙將該筆資料自其網站移除,同時請求該署命令 Google 公司將這筆資料的連結刪去,以落實法律對個人隱私權的保護。

2012 年西班牙法院雖以新聞自由駁回律師刪除報紙網站上該筆新聞的要求,但卻判決 Google 敗訴,認為 Google 應刪去該律師拍賣房屋償債的連結。在 Google 向歐盟法院上訴 後,歐盟法院判決表示,個人應該有「被遺忘權」(a right to be forgotten),若以某人姓 名進行搜尋,出現不利或錯誤的資訊,則資料主體(個人)可向網路營運商要求刪除該網頁的連結。

2016 年歐洲議會通過資料保護規例 (簡稱《2016 年規例》),確立「被遺忘權」的合 法性,其影響廣泛而深遠,網際網路業者都極力反對,怕不利搜索引擎相關業務。「被遺 忘權」雖看似簡單和直接,卻引起很大爭議,支持和反對的陣營各有一定理據,旗鼓相當。

  支持者認為,在數位時代有必要推動「被遺忘權」成為個人隱私法規,因為任何個人資料及其連結久存網路上,只需使用搜索引擎就能輕易找出。因此,法律必須加強個人資料的保障,讓每個人都可以透過行使「被遺忘權」,阻止一些個人負面或錯誤資料繼續被連結轉載。然而,反對者認為被遺忘權的界限和內涵不易釐清,「被遺忘權」一旦成為法律,可能用於隱瞞個人不光彩的過去,甚至有助竄改和否認重要事實,這會剝奪公眾的知情權、損害公眾利益,更可能會對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產生巨大的衝擊。

請分項回答以下問題。 問題(一):請就以上短文說明你所理解的「被遺忘權」。文長限 60 字以內(至多 3 行)。

(占 4 分)

問題(二):請以「被遺忘權」為題,明確表明你贊成或反對,並提出此權利應否推行的 理由。文長限 400 字以內(至多 19 行)。(占 21 分)


二、

  我翻到鬼部,所有跟鬼相關的字都「從鬼」,由鬼這個大酋長親自領隊。原來鬼的脖子上頂著個似田非田的醜陋大頭,跟我童年想像的不一樣;看來在造字的時代,鬼已經是惹人討厭的醜東西,尤其臉部一定有縱橫的刀疤,或猙獰的表情。也許可以構成一種巫祝的文化吧,如果有人將歷代的幽靈召回來詳加考據。那魂呢?魂字被解釋成令我眼睛為之一亮的「從鬼,云聲」。
  云聲,難道是雲在風中移動的聲響?好一句「從鬼,云聲」。

我不禁想起每個看過鬼片的夜晚,失眠的耳蝸管常常把聲音誇大,削尖,磨利,再拉 長!從童年到壯年都一直如此。我的想像,會主動替寂靜的房子配樂,木質的櫥櫃不時傳 出古怪的夢囈,打算喚醒某些被封印千年的老精靈;我長不大的恐懼,躲在膽囊兩側探頭, 朝著異聲的來源悄悄豎耳。

  在一切從鬼的云聲中,我度過無數失眠的夜晚,硬撐到天色微亮才草草入睡。

後來我到大學教書,從千篇一律的作文,我發現學生慣用和風、雨相關的詞彙,來調 整夜的內容,獨特的部首悄悄統治著特定的主題。從雨、從水、從山,幾乎可以砌出一幅 山居歲月;從心、從手、從足,即是一則動人的故事。我偶爾跟學生提到說文解字之術, 談到從鬼之屬,十來個單字,組合成數十種聳動的詞。最遺憾的是說文找不到魔字,根據 造字的法則,一定是「從鬼,麻聲」,麻字得讀成摩聲。鬼令人生畏,魔則使人心臟麻痹, 好像有利爪壓著顱骨來回摩擦。

「凡是『從鬼』的字,皆內有文章」,我的結論如磷火,附在他們角膜上發光。(節錄 自陳大為〈從鬼〉)

  本文描寫鬼部的字勾起「我」許多經驗、回憶,也提示讀者:

其他部首(或文字部件)的字,又可能引發什麼主題,表達什麼意涵?請依據以下規則, 寫一篇文章,文長不限。(占 25 分)

規則:

「獨特的部首悄悄統治 著特定的主題」,從雨、從水是一幅山居歲月,從心、從手、從足內蘊動人的故事。據此,

1.以「從□」為題,□內請自選某部首或偏旁(文字部件)。

2.文中必須包含三個以上同部首的字或同偏旁(文字部件)的字,如題目為「從火」,

 文中有意識地運用火、燈、熄......等,並將這些字的意涵與生命經驗連結,組織成文。


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二)

 

非選擇題(共二大題,占 50分)

一、

上圖是一幅漫畫,請揣摩畫中傳達的訊息,解 讀 其 中 可 能 的 寓 意,並闡 述 你的思考 與看法。請自訂題目,題目須與所解讀的寓意相關。文長限 500 字以內(至多 23 行)。 (占 25 分)

二、 

甲、馴養的鳥在籠裡,自由的鳥在林中。
時間到了,他們相會,這是命中注定的。

自由的鳥說:「呵,吾愛,讓我們飛到林中去吧。」

籠中的鳥低聲說:「到這裡來吧,讓我倆都住在籠裡。」

自由的鳥說:「在柵欄中間,哪有展翅飛翔的餘地呢?」 「可憐啊,」

籠中的鳥說:「在天空中我不曉得到哪裡去棲息。」(泰戈爾《園丁集》)

 

乙、最近在嘗試著,找一個不傷害母親的方法,讓她確實知道:我已經十八歲了。

  這確實不是件容易的事,襁褓中的嬰孩,現在變高變壯,甚至還長出翅膀,蓄勢待發著準備到外地翱翔展翅。小孩處心積慮要離開他的原生家庭,還暗自計算著要在大考得多少分,才能獲取離開家庭的許可證。
  或許我真是可惡極了。可是這在我的同齡層裡,是每個個體的渴望。十八年,我夢寐以求的自由,卻是母親這十八年來想緊緊抓住的東西。

幾年前,我開始在家裡變得很少說話,講一個字都不耐煩。每當母親問我:「在幹嘛?」 之類的話語,我腦袋冒出來的第一個回覆總是:「看不出來嗎?」但總被道德意識給壓了 回去,常常演變成一句話也不說地轉過頭,盯著她三秒,再默默轉回頭做自己的事。之後 碰到任何不想說話的時刻,我便都這樣處理,於是開口的次數越來越少。不說話,是因為 怕一開口,就成了令人心酸的對立。

  雙方的隔閡越來越大,她每天看到我、接送我,卻不曉得我最近參加了什麼比賽、在忙些什麼、聽了什麼講座、社團在幹嘛,因為我不會和她分享,連高一時導師創辦的家長群組,我也故意掩蓋了訊息,沒讓她加入。

我寡言、神秘,但這只在面對家人的時候。每晚,我可以和朋友煲兩三小時的電話粥, 她房間在我房間樓下,所以她當然聽得到我對外人多麼熱情,但我也不在意被她知道。她 只知道我在講電話,卻聽不清楚我們聊了什麼。但她也不會問我,只會在隔天一早,提醒 我不要聊得太晚,早點睡。

  升上高三,開始構思未來的藍圖,我想到北部讀書,甚至就業。
  母親,我知道你愛我,我也愛你,但請讓我離開籠子自在飛翔。(改寫自李維恩〈致母親〉)
  請分項回答以下問題。
問題(一):甲、乙兩篇文字都提到「飛翔」,但兩篇文中的「籠中鳥」對於飛翔的感受

不同,請加以說明,文長限 80 字以內(至多 4 行)。(占 7 分)

問題(二):兩篇文字都涉及「籠中鳥」的表述,成長過程中你是否有類似〈致母親〉一 文中的感受,請以「籠中鳥」為題,寫一篇文章,內容不限親子關係,可舉 自己或他人經驗作例證,文長不限。(占 1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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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蒂國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